要做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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✓ | 單車使用者應時刻留意四周環境,保持警惕,讓路予行人(尤其是兒童、長者和行動不便者)及動物 |
✓ | 如太多行人或動物在附近,有機會發生意外,應立即停止騎單車 |
✓ | 靠近指定邊緣騎單車,並以穩定速度前進 |
✓ | 在夜間或能見度低時,單車車頭必須亮白燈及車尾必須亮紅燈 |
✓ | 顧及他人,只在有需要時響號 |
✓ | 11歲或以下的兒童必須在成年人監管下,才可騎單車 |
不要做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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✗ | 單車使用者速度不要超過15km/h,以致當有小童或動物突然衝出時,未能立即停車 |
✗ | 不要將單車停留在共享徑中央,阻塞共享徑 |
✗ | 不要在共享徑範圍外踏單車 |
✗ | 不要載人,或被運載的物件阻擋視線,影響你的平衡或妨礙你控制單車 |
✗ | 不要戴上音量過大耳機或行車時使用流動裝置 |